贵州:加快改造升级高速公路服务区 工程分三期

时间:2013-05-15

记者从贵州省交通运输厅获悉,按照日前出台的《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发展规划》,从2012年起,贵州将对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、收费天棚和沿线景观进行改造建设,全面提升贵州对外形象,推动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、经营、管理和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。贵州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建设完成后,88个县城附近均将覆盖Ⅱ类服务区。

高速公路作为交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,是有效提高交通服务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、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、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“三个服务”能力和水平的重要体现。虽然服务区作为基本的服务设施,份量较小,但却涉及建设、管理、服务等诸多方面,是人流、物流、车流的载体,直接面对并服务社会公众,接受各界监督与评价,具有很强的社会效应。

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,人民群众要求更安全、更便捷、更高效、更畅通的出行服务,服务区管理服务到位与否愈发显得重要。截止到2012年底,贵州全省已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仅有80对。

为使高速公路服务区更好地发挥服务职能,带动地方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,在加快构建适应贵州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高速公路路网体系的同时,加快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,全面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形象和服务水平,充分展示贵州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成果及多民族文化、地域特色风情,充分展现“多彩贵州”形象,省交通运输厅编制了《贵州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发展规划》并将组织实施,着力构建“布局合理、功能完善、特点鲜明、服务高效”的高速公路服务区。

根据《规划》,此项工程分为三期,全省将共设置高速公路服务区259对,总投资约96亿元。其中Ⅰ类服务区42对、Ⅱ类服务区74对、Ⅲ类服务区143对,服务区平均间距25公里,全省高速公路Ⅰ、Ⅱ类服务区总数所占比例达45%。第一期工程实施年限为2013年至2014年,重点安排已建成和即将建成的服务区共120对,包括Ⅰ类服务区25对、Ⅱ类服务区32对、Ⅲ类服务区63对,总资金需求约32亿元。按照分布实施的安排,全面实施120对服务区的升级改造,对所有服务区基本功能进行全面整治和改造,重点修缮基础设施、交通标识、整治“脏乱差”等突出问题,使服务区满足基本功能需要,全面提升管理服务水平。对需要提级改造拓展功能的服务区结合资金筹集、土地供给情况,注重与地方产业发展衔接,同步加快推进建设。第二期工程和第三期工程的实施年限分别为2015年至2017年,2018年到2030年,均将纳入高速公路项目统筹建设。

据介绍,贵州高速公路服务区改造建设完成后,所有高速公路服务区功能和服务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。原则上各市(州)首府所在地有Ⅰ类服务区;主要出省通道的省界附近有Ⅱ类及以上服务区;千亿及百亿元产业园区有Ⅱ类及以上服务区覆盖,著名景区有Ⅱ类及以上服务区覆盖;88个县城附近有Ⅱ类服务区覆盖。另外,在满足基本功能基础上,贵州还将结合沿线特色经济、产业园区、旅游和城镇的发展需求,积极探索“物流型”、“旅游型”服务区建设,实现服务区与地方经济发展双赢,促进高速公路健康可持续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