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
时间:2013-03-18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,产生新一届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后,3月17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闭幕。
国家主席习近平在闭幕会上发表重要讲话。他强调,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、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奋斗目标,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,就是要实现国家富强、民族振兴、人民幸福。面对浩浩荡荡的时代潮流,面对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的殷切期待,我们不能有丝毫自满,不能有丝毫懈怠,必须再接再厉、一往无前,继续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推向前进,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。
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发表了讲话。
会议经过表决,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,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。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,批准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;表决通过了关于2012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3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,批准2013年中央预算。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、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、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,决定批准这三个报告。
17日上午,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后,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人民大会堂金色大厅与中外记者见面,并回答了记者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、本届政府施政目标、环境保护和食品安全、中美关系等方面的问题。李克强表示,我们将忠诚于宪法,忠实于人民,以民之所望为施政所向。把努力实现人民对未来生活的期盼作为神圣使命,以对法律的敬畏、对人民的敬重、敢于担当、勇于作为的政府,去造福全体人民,建设强盛国家。